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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圖心

前陣子我下定決心要買顆 18-200mm,借助其快速的對焦性能來拍婚禮。如果買進 18-200mm,原本的 A16 和 55-200mm 就算是焦段重複了。因為 A16 小巧可愛,捨不得賣掉,所以最後打定主意要把 55-200mm 脫手。因為 55-200mm 當初也是買二手的,所以這次以比合理價又更低一些的價錢貼在二手鏡頭的佈告欄,沒幾天就收到一堆尋問的信件。 第一封信說他在台北工作,想先約面交的時間他才好請假下來。我回說哪天都可以,我平常時間還算自由。之後過了三天都沒回信,這三天又有四五封信寄過來想要看鏡。這幾封信我都回應說有人先約了,他如果不買我再通知你們。大多數人都乖乖地聽話,只有最後一封又回了信,說他明天就可以面交,可不可以先賣他。我禮貌地回說,先等第一個人回音看看。他馬上回信了,說明天剛好他要開貨車出差,這是他好不容易可以面交的時間,希望我能賣他。此時我突然感覺到他強烈的渴望和企圖心,有點心軟想直接賣他。 這個社會有一套法則在運行,像是法律或行規。我如果遇到這類規則,都選擇順從它,因為這是最安全的做法。但有些人就是會無視這些規則,以自己的意志和企圖心來突破僵局。我今天感受到最後那個人的企圖心,先把鏡頭賣他,那之前乖乖在等候回音的人就像是我一樣,選擇最安全的做法,但不知不覺就失去自己的權益。自己選擇沈默,別人怎麼知道我們在想什麼,企圖是什麼。雖然這個社會的法則這樣規定了,但往往能突破這些法則的人,得到的機會比乖乖牌來得多。 故事的結局,我沒賣他鏡頭。在我猶豫的時候,他又寄來一封信問我的意願。我回了說沒辦法,抱歉。其實我心裡想的是,如果我這樣回,他又再寄信來,我就會服了他的意志力,把鏡頭賣給他。可惜故事就這樣結束了。